各位用户:
根据近年来环境学院公共平台的仪器实际使用运行情况以及用户的反馈意见,平台工程师经过调研讨论对已有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形成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科研平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2023年3月更新版)》,该文件经环境学院公共科研平台管理委员会以及院系主管领导审核通过,且已完成了实验室与设备部审核与公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共享收费公示 )等程序,自2023年3月17日起,环境学院公共平台执行更新版的收费标准。
2023年3月更新版收费标准主要调整包括以下三方面:
1、增加了新的检测项目,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增加了“元素形态分析检测项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增加了“气态和固态有机物定性定量检测”等;
2、增加了新的计费方式,由单一(按样品或按时间)计费方式扩展至多种计费方式,如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XPS)部分检测项目增加了按使用时间计费方式、总有机碳分析仪(TOC)和全自动直接测汞仪增加了按样品数计费方式等;
3、下调了部分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以校内收费标准为基准,下调幅度为25%-30%,涉及的仪器有:同位素比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波长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等。
环境学院公共平台管理办公室位于工学院北楼613B,诚挚欢迎校内外师生参观交流!